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今年全面推开
《通知》要求,2014年要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推进大病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医改办牵头,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保监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尚未制订实施方案的省份,要在2014年5月底前出台有关文件并报国务院医改办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宣传和政策解读,使群众能够“求助有门”。加强对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跟踪分析、监测评价等工作。建立完善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商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办法。国务院医改办将对各地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同时,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通过日常抽查、建立便捷投诉受理渠道等多种方式,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建立大病保险信息通报制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于2012年8月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经过一年多试点,截至去年12月底,我国共在25个省(区、市)134个城市启动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覆盖人群2.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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