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鼓励社会力量打造居家养老平台
2018年3月29日 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与此前提请审议的一审稿相比,此次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了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同时突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草案修改稿通过建设两个平台实现资源整合、促进养老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一个平台是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草案修改稿中规定,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本省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整合养老服务相关资源信息,推进养老服务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应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另一个平台是鼓励社会力量打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平台,草案修改稿明确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主体和功能定位,鼓励社会力量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大力开发终端和应用,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便捷性和质量。
草案修改稿提到,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或者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专业化、多样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兴办、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扶持政策。更具体的条款中,对助餐、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医疗卫生、定期巡访等服务都补充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
下一主题:国家卫健委:全国目前已有158家互联网医院 | 上一主题:“智慧养老”推动实现医养结合 服务体系日渐完善 |